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

安全確保十則

一、安全管理乃是以任務遂行為前提的積極行動對策。
二、災害現場經常有潛在的危險性,故不可因習慣而放鬆對危險的警戒心。
三、部隊以及隊員如脫離指揮者的掌握,應視為重大事故。故個人獨自行動時,應在指揮者謹慎及積極的掌握下才可進行。
四、獲得有關危險狀況的情報時,在現場的所有隊員應即迅速撤離。而察知危險狀況者,應直接向指揮部報告,為緊急之情形,應向週遭告知,以防止危害發生。
五、興奮與驚慌是事故發生的溫床,不管在任何的環境下,都應保持冷靜。
六、對機械與裝置的使用,欠缺安全知識時,是事故發生的誘因。故對各種資器材的機能,性能界線應該很清楚的加以把握並熟練安全操作技巧。
七、自我的防衛乃是安全確保的基本,是故,自己的安全應由自身的確保作起。
八、安全確保的第一步乃由防火著裝開始,故應經常注意完全的著裝。
九、安全確保的前提在於健全的氣力與體力,平時應經常運動以維持良好的身體狀況,並確保勘用的氣力與體力。
十、對於發生過的事故案例,應當作不可再發生的教訓,對其內容詳細掌握,並作為行動的指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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