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電月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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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
楚弓楚得-「胸襟」。 @ 有恆為成功之母,決心乃有恆之源。 :: 痞客邦 PIXNET 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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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漢《說苑》這樣寫著:
楚共王出獵而遺其弓,左右請求之,共王曰:「止,楚人遺弓,楚人得之,又焉何求?」仲尼聞之,曰:「惜乎其不大,亦曰:『人遺弓,人得之,何必楚也;』」仲尼所謂,大公也。
注:「左右」–下屬 ,「請求」–尋求、尋找之意 ,「仲尼」–孔子 ,「不大」–此只胸襟不大 。
翻譯:
楚共王有次出去打獵,不慎將他的弓遺失了,下屬們請命要去尋找回來,共王就 說:「楚國人遺失的弓,到時還定讓楚國的人撿得,又何必尋找呢?」孔子聽到這事後,便評論說:「可惜楚共王的胸襟,畢竟不夠大,他只需說:『有人遺失了弓,總有人會撿到』就夠了,大可不必冠上那個楚字」孔子所說的,才算是大公的。
所謂「肥水不落外人田」、「長幼有序,親疏有別」,
好處之分享,必然隨著親疏程度而遞減,
以帝王來看,自己的東西不見了,而不讓下人去尋,已經算是有肚量了,
而孔子的胸襟,卻非常人所能,
有趣的是,有個作家找到了另一篇文章,如下:
荊人有遺弓者而不肯索,曰:「荊人遺之,荊人得之」孔子聞之曰:「去其『荊』而可以!」老耳聞之曰:「去其『人』而可以!」故老耳則至公矣。
注:「荊人」-楚人,「老耳」-老子(李耳)
據說這則故事真實性不明,但它的意境則更上層樓。
換句話說,三個人所說的,共有三種境界,
而且用字越少的人,心胸越寬大,排列起來如下:
楚王曰:「楚人遺之,楚人得之。」-- (仍然有私)
孔子曰:「人遺之,人得之。」-- (大公之道)
老子曰:「遺之,得之。」-- (至公)
而我們卻常因一些小事汲汲營營,若有所失,
如同「抽獎時沒叫到自己名子,把彩卷撕了亂丟、」
「看別人上台領獎,就酸說:讓他的啦」、「交個錢就靠杯」
......等等的白痴行為,想起來實在令人汗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