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

龜毛家族

1.遲到者,每分鐘罰100元。
2.公司沒有交際費。
3.上司不聽耳語,讓耳語文化在公司絕跡。
4.被公司挖角禮聘來的高階同仁(六職等以上),禁止再向原公司挖角。
5.高階同仁『擴大視野』目標:每年在世界各地完成100家餐廳用餐經驗。
6.中常會和二代菁英,每天需步行10000步。
7.迷信六不:不放生、不印善書、不問神明、不算命、不看座位方向、不擇日。
8.少燒金紙:每次拜拜金紙費用不超過100元。
9.對外演講每人每月不超出兩場。
10.演講或座談會等酬勞,當場捐給內政部兒童之家。
11.公務私得之紀念品或禮品,一律歸公。
12.可以參加社團,但不得擔任社團負責人。
13.過年時,不需向長官拜年。
14.上司不得接受下屬為其所辦的慶生活動。
15.上司不得接受下屬財物、禮物之贈予。
16.上司不得向下屬借貸或邀會。
17.任何人皆不得為政治候選人。
18.上司禁止向下屬推銷某一特定候選人。
19.選舉時,董事長不得去投票。
20.購車總價不得超出100萬元。
21.不崇尚名貴品牌。
22.辦公室夠用就好,不求豪華派頭。
23.董事長的任何公事開銷一律自己墊付,不得向公司請款。
24.禁止做股票,若是要投資可以但買入和賣出的時間需在一年以上。
25.個人盡量避免與公司往來的廠商做私人交易。
26.總經理以上人員,70歲前一律強制徹底退休。
27.除非是非常優秀的人才,否則勿推薦給你的下屬任用。
28.除非是非常傑出的廠商,否則勿推薦給你的下屬採用。
29.股東把分紅的十分之一回饋給公司或同仁,乃是合理的情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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